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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膳的配伍禁忌 哪些食物不能同食

来源:互联网 时间:2015-11-02 09:34 编辑:admin 手机版访问
导读: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,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,一般参考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。“十八反”的具体内容是: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苦参、细辛、芍药。“十九畏”的具体内容是:硫磺畏朴...

  药食禁忌忌:

  有白术勿食桃、李、雀肉、芫荽、蒜、青鱼等物。

  有藜芦勿食腥肉。

  有巴豆勿食芦笋、野猪肉。

  有黄连、桔梗勿食猪肉。

  有半夏、菖蒲勿食饴糖、羊肉。

  有细辛勿食生菜。

  有甘草勿食菘菜、海藻。

  有牡丹勿食生芫荽。

  有商陆勿食犬肉。

  有常山勿食生葱、生菜。

  有空青、朱砂勿食血(凡服药通忌血)。

  有茯苓勿食醋。

  有鳖甲勿食苋菜。

  有天门冬勿食鲤肉。

  3.食物忌食

  面有臭气不可食。

  生料色臭不可用。

  饭锼不可食。

  煮肉不变色不可食。

  诸肉非宰杀者勿食。

  诸肉臭败者不可食。

  猪羊疫死者不可食。

  羊肝有孔者不可食。

  诸鸟自闭口者勿食。

  虾不可多食,无须及腹下丹,煮之白者皆不可食。

  诸肝青者不可食。

  九月勿食犬肉,伤神。

  诸果落地者不可食。

  诸果虫伤者不可食。

  莲子白果不去心不可食。

  磨菇勿多食,发病。

  榆仁不可多食,令人瞑。

  樱桃勿多食,令人发风。

  葱不可多食,令人虚。

  芫荽勿多食,令人多忘。

  竹笋勿多食,令人发病。

  木耳赤色者不可食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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