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雉肉

来源:互联网搜集 时间:2012-07-18 09:54 编辑:admin 手机版访问
导读:[俗名]野鸡肉。 [性味]性温,味甘酸。 [功效]补中益气。 [宜食]适宜脾胃气虚下痢,慢性痢疾,肠滑便溏之人食用;适 宜消渴(糖尿病),口干,小便频多之人食用;适宜高 ......

[俗名]野鸡肉。 [性味]性温,味甘酸。 [功效]补中益气。 [宜食]适宜脾胃气虚下痢,慢性痢疾,肠滑便溏之人食用;适 宜消渴(糖尿病),口干,小便频多之人食用;适宜高脂血症,冠心 病,肥胖症患者食用。根据前人经验,野鸡肉适宜冬季食用。 唐·盂诜在《食医心镜》中记载两方,其一,“治消渴饮水无 度,小便多,口干渴:雄一只,细切,和盐,豉作羹食。”其二,“治消 渴舌焦口干,小便数:野鸡一只,以五味煮令极熟,去肉取汁,汤饮 之,肉亦可食。”从症状描述分析,颇与现代的糖尿病相似。《食 经》:“,主行步汲汲然,益肝气,明目。”《饮膳正要》:“,入 五味如常法作羹膳食之,治消渴口干,小便频数。”《饮食须知》: “久食令人瘦。” [忌食]前人认为,雄肉忌与鹿肉、胡桃、荞麦、葱,以及木耳等 食用菌一同食用;患有痔疮和皮肤疥疮之人忌食。 唐·孟诜:“久服令人瘦.九月至十一月稍有补,他月则发 五痔诸疮疥。不与胡桃同食,发头风眩及心痛;与菌蕈木耳同食, 发五痔,令下血;同荞麦食生肥虫卵;同葱食生寸白虫。”《日华子 本草》:“有痼疾人不宜食。”《随息居饮食谱》:“雉,甘温,补中益 气,止泄痢,冬月无毒。多食损人,发痔,诸病人忌之。勿与莜麦、 胡桃、木耳、菌蕈同食,春夏秋皆毒,勿食。”《饮食须知》:“发五痔 诸疮疥。同菌蕈木耳食,发五痔,立下血。损多益少,不可常食。 不可与鹿肉、猪肝、鲫鱼、鲇鱼、蛔鱼同食。” [按语]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食品,在每100克中,除 水分外,含蛋白质24.4克,脂肪4.8克,灰分1.1克,钙14毫克, 磷263毫克,铁0.4毫克,维生素A 7.5国际单位,维生素B1 100微 克,维生素B2 130微克,维生素C 2毫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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